4-14佐证材料9:学院教学运行管理规范(2019年继续有效)
日期:2019-12-25 18:15:25  发布人:wmzx  浏览量:63

 

为保证我院教学有序运行,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2006年16号文件》、《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范。

教学运行管理是以院、系教学管理部门为主体进行的教学行政管理。本规范是学院对教学运行质量的基本要求,也是学院对各系部教学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的基本依据。

一、教学运行管理

1.教学管理运行体系。为保证我院教学有序运行,必须建立由院长—院教学委员会—主管教学副院长—教务处、督导科研处——系、部——教研室、实训中心——教师到教学班的教学管理运行体系。

2.关于专业设置调整及招生规模调整。各系应密切关注人才市场需求及校企合作企业人才需求变化,在需要进行专业设置调整或招生规模调整时,应至少提前3个月向主管教学副院长提出申请报告,由院教学委员会及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关于专业培养方案。专业培养方案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方针和社会对人才的要求,体现对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具有科学性;其次,要体现出不同专业的特色,具有独特性;再次,要充分考虑教学计划的可行性。各系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本校实际,自主制订专业培养方案,做到有利于体现本校的教学特色,实现人才培养的职业性、实践性、开放性,增强学生的市场适应性和就业的竞争力。

4.关于各系部学期教学安排计划的制订与申报。

(1)教务处应提前1个月将下学期教学进行安排发往各系部,以便各系部制订下学期配课计划表。

(2)各系部学期配课计划依据专业培养方案制订。

(3)各系部制订学期配课计划应依靠专业主任和教研室主任充分征求任课教师意见,尽量考虑任课教师的个人要求,不能完全满足时,应说明情况,取得任课教师的谅解与支持。各系部在上报教务处时注明教师对排课时间、授课方式的要求。

5.关于课表与校历表的制订与修改。全院课表与校历表由教务处制订;各年级班级课表在校园网上公布,各位老师自行上网查询。课表与教学进程表的制订工作量大,牵涉面广,公布后原则上不作更改。个别教师有特殊情况,可经系主任同意后报教务处,能吸取的合理化建议尽可能予以采纳。

6.关于课程标准。各系部应根据教学大纲制订的课程标准,授课教师必须按照课程标准开展教学活动。系部领导、教研室主任和教学督导及教学管理人员以课程标准为依据,对教师教学内容、进程和质量进行检查。

7.关于课程教学设计。课程教学设计的主要依据是教学大纲。授课教师应依据教学大纲,按教务处要求格式对课程的教学实施做出合理设计。

8.关于教材选用及申报。由课程组集体讨论选用教材;教材内容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对学习者具有启发性、适用性;优先选用教育部统编高职高专规划教材。

9.关于课程学期授课计划。依据课程教学设计,结合本届本专业本班级校历表和学生实际情况,由任课教师制订课程学期授课计划。制订课程学期授课计划特别要考虑学生基础,参考以前教学效果进行修正,确保重点及基本内容掌握,对教材可以有所取舍。课程学期授课计划经教研室、系部审定,在新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报教务处备案。课程学期授课计划一式3份,本人、系部、教务处各执一份。

10.关于教师选聘。课堂教学质量主要取决于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各系部应尽量选聘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受学生欢迎的教师担任主讲教师。

11.关于任课教师课时量。各系部在制订学期教学安排计划时应综合考虑教学需要与教师能力及负担。

12.关于确保良好的教学运行秩序和学习环境。严格教师调课、请假制度,确保按课表上课。教室、实验室和其他教学场所应保持整洁和设备完好,做好安全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三防”工作。学生学习期间应该保持环境安静、安全,各有关单位及责任人应预防和制止各种干扰教学秩序和破坏教学环境的行为。

13.关于加强教师培养,确保课堂教学质量。新任教师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在老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各个教学环节的严格训练,试讲合格方可担任主讲教师,独立授课。

14.教师授课要清查学生出勤情况,填写教学日志。

15.关于课程考试与考核

(1)教学计划规定的每门课程都要进行考试或考核;

(2)为培养学生创新能力,鼓励教师改革考试办法,采用闭卷、开卷、面试、口试、设计、论文、操作、制作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

(3)每位教师应认真监考,规范阅卷、进行试卷分析,按有关规定客观评定学生课程考试、考核成绩。

(4)每位教师期末应根据学生课程考核成绩、学习情况、教改情况、教学心得等撰写学期教学工作总结,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以利提高教学水平。总结材料于放假前交系部,自留备份。

16.关于学生成绩评定及扱送。

(1)考核课程学生成绩由各系任课教师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评定,应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上交教务处,提前结束的课程应相应提前交成绩;

(2)考试课程学生成绩由任课教师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评定,任课教师需将成绩上传校园网管理平台,同时需要纸质成绩单、样卷、试卷、试卷分析表交教务处。

17.关于试卷管理。试卷按有关规定由各系规范管理。

18.关于实践环节教学的组织管理

(1)实践环节教学能否保证质量,其组织管理的基础在系部,关键在任课教师;

(2)各教研室要把实验、实训、实习大纲的编写任务落实到教师个人,并要求任课教师对实践教学的内容、目标、实践教学场地做到心中有数,对仪器设备、器材要进行充分准备,对教学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和有可能出现的问题等做好预案;

(3)专业主任在制订专业培养方案时应注意加大实践教学的比重,建立起与理论教学并重的实践教学体系,选择适宜的企事业单位,建立稳固的校外实习基地,使学生实习、毕业综合训练尽可能符合社会需要,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力和就业竞争力;

(4)各系部应对实训课程安排、教学计划、教师安排、教学场地安排、备课、讲课、考核等环节的全过程,建立科学、高效的教学管理运行及监控机制;

(5)各实训基地、实验室和其他教学场所应该保持整洁和设备完好,做好安全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三防”工作。

二、教学运行管理监督与反馈

1.建立学生、教学班——班级信息员——教师——教研室、实训中心——系、部——教务处、督导科研处——主管教学副院长——院教学委员会——院长的教学信息反馈回路。

2.实行院、系两级督导与院、系、教研室、教师同行、学生、社会评教制度。

3.建立以班级信息员为基础的学生教学信息反馈系统。对教学过程中不能保证授课质量,学生反映强烈的教师,由院、系督导听课调研,确实不行的要坚决撤换,以确保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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