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全院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和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沪教委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原则
学院各部门应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预报机制,尽早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苗头,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迅速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院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学院卫生工作以及学院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决策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指挥全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王中强
副组长:徐晓燕
成 员: 顾琼华、朱海忠、各系部支部书记及医务室全体人员
学院公共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后勤保卫处。
主要职责:
1.在市教委、卫生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负责全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制订全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院长为第二责任人,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
2.明确并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市教委、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3.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院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学院将食品安全卫生作为对学院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考核指标或按规定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督导和检查;对督导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督促和落实;
4.负责制定学院食堂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并督促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主办的业务培训班学习。
5.学院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及时赶往现场,并立即报告市教委、卫生主管部门,而且协助做好有关的调查和处理工作,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控制公共卫生事故的事态扩大。
6.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7.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查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8.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院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9.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四、学院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学院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事发地的所在校区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相应级别做出应急反应。
(一)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二)在院内未发生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校区和各部门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通报后,要及时部署和落实本院和本部门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本区域内发生。
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流程:
(1)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教委、卫生行政部门;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学院医务室同时实施救治;
(2)尽可能追回已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3)停止发出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
(4)与中毒或患病人员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5)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6)按照当法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7)对学院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市教委。
五、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院办
责任报告人:院长
(1)负责全院信息报告
(2)协调全院各部门指定的信息报告人员工作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
学院各部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立即向院部、领导小组进行报告;
学校在接到各部门的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疾病控制中心等有关部门。
六、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院应经常对食堂、饮用水、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院卫生工作的投入,切实改善学院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院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学院食品卫生管理,学院食堂、超市等必须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培训上岗并严格遵守个人卫生有关规定。
2.加强学院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宿舍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前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登记制度,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或流行。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校园网、宣传橱窗、校园广播以及黑板报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控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后勤保卫处
保健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