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4佐证材料7:学院中高职贯通教育试点联合管理实施办法
日期:2019-12-25 00:00:00  发布人:wmzx  浏览量:72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沪工商教〔2019〕13号


关于印发《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中高职贯通教育试点联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各系(院/部):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中高职贯通教育试点联合管理实施办法》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中高职贯通教育试点联合管理实施办法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199月25日

 

抄送: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上海市大众工业学校、上海市机械工业学校

上海市曹杨职业技术学校、上海商业会计学校、 上海市商业学校

上海市市北职业高级中学、上海市工业技术学校

上海市商贸旅游学校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9年9月16日印发


   

附件: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中高职贯通教育试点联合管理实施办法

 

为贯彻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强学院中高贯通试点管理工作,提高贯通教育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成立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中高职贯通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中高职贯通联合工作小组(详见沪工商院〔2018〕19号文件)。

  1. 联合管理实施内容

(一)联合议事

组织召开中高贯通专业管理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一般每学期召开1次,议事范围主要包括:

1.贯彻教育部、上海市教委行政管理部门等上级文件精神;

2.研究贯通人才培养建设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协调教学工作中的日常工作,协商实施推进举措;

3.研究如何加强贯通联合管理与沟通协调保障。

(二)联合招生管理

根据市教委统一招生计划和要求,合作办学双方协商制定招生计划、确定招生简章和实施细则。具体工作流程为:

1.计划编制申报:中职学校申报计划—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审定—中职学校上报市教委—市教委审批;

2.招生宣传:中职学校做宣传方案—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审定—中职学校组织实施;

(三)联合教学运行与建设管理

1.由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牵头,与合作学校共同制定贯通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由贯通专业高职阶段专业负责人与中职学校贯通专业负责人共同明确专业培养目标,整体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并对贯通人才培养方案确认,联合开展课程建设、制定课程教学大纲、教材建设及教学团队建设。

2.合作办学双方联合制定相关的教育教学管理文件,组织实施教育教学(实习实训),推进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探索。

3.教学管理实施“八个统一”:统一教学计划、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教学内容和要求、教学进度、教材、考试、阅卷。

4.为保障各专业的教学质量,建立中高贯通教育各专业及公共课联合教研组(以下简称联合教研组)。组长由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贯通高职阶段专业负责人、公共课(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等课程)负责人担任。如遇人事变动,自然更替。联合教研组的工作内容包括:

(1)贯彻落实中高职贯通领导小组的有关决定;

(2)推进人才培养方案审定、实施;统一教学内容和要求,统一教学进度和考试时间,统一进行试卷命题和阅卷工作;

(3)交流学生学业状况,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推进专业及课程建设,做好教研活动记录存档;

(4)共同加强考证管理(考证指导和复习由联合教研组负责,手续办理由学生合作双方有关教务部门负责)。

5.教学建设采取“计划立项、项目建设、项目结题”,周期一般为一年。项目经费由项目立项与实施时期的中、高职学校各负其责,予以专项保证。

(四)学籍管理

合作双方的学生学籍管理根据市教委文件规定执行。

(五)联合质量监控

1.成立由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和各校共同组成的中高职贯通联合督导组,联合组织开展教学质量督查监控,确保贯通一体化人才培养有效实施。

2.联合教研组组长负责推进贯通联合教研组各项工作,确保贯通教育日常管理有序执行。

3.日常教学督导工作纳入合作院校总体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体系。

4.对贯通试点过程中发现和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应提出书面报告,提交中高职贯通试点领导小组。

本实施办法由中高职贯通联合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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