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第二届“党的诞生地·上海”
日期:2019-04-02 18:10:02  发布人:admin3  浏览量:18

各区委宣传部,各大口党委宣传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党的诞生地”发掘宣传工程,深入发掘中国共产党的建党历史和蕴含其中的伟大精神,立体展现中国共产党诞生作为开天辟地的伟大起点和中国革命历史上铸就的不朽丰碑,激励人们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根据全市“党的诞生地”发掘宣传工程总体安排,结合年度社会宣传工作计划,举行第二届“党的诞生地·上海”形象表达征集活动,广泛征集主题标识(LOGO)、宣传画报和短语表达。现就做好本次征集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中共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上海市文联、上海市作协

  承办单位:上海东方宣传教育服务中心、中国艺术设计联盟网(Arting365)

  二、活动时间

  1、征集时间:2016年12月20日—2017年6月30日

  2、评比时间:2017年7月1日—8月30日

  3、发布时间: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前

  三、活动内容

  征集内容为主题标识(LOGO)、宣传画报和短语表达共三类,征集方式为在面向社会、广泛动员的基础上,聚焦专业力量,广泛发动艺术家、知名广告人、媒体公司、专业团队等参与设计创作。

  (一)总体要求

  以“牢记党的诞生地的光荣与责任”为主题,围绕上海是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地,充分展示中国共产党在上海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建党的光荣历史,充分展示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开明睿智、大气谦和的上海城市精神和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时代使命。

  (二)分类要求

  主题标识(LOGO)要庄重大方、形象美观、简洁明了,体现“党的诞生地”信仰的力量和上海作为“排头兵”、“先行者”时代的风采。要考虑标识在导引标牌、印刷品、媒体宣传、文创产品等衍生产品上的实际应用。

  宣传画报要让大众准确明白图文所传达的含义,展示上海城市的红色基因和党的诞生地的整体形象,可以围绕“党的诞生地”、上海、初心、使命等关键词进行主题延伸设计。

  短语表达要突出上海作为“党的诞生地”的城市定位,要具备口语化的传播特点,文字简练、内涵丰富、通俗易懂、易于传播,字数一般控制在15字以内。

  四、参与方式

  中国艺术设计联盟(http://pk.arting365.com/ccp96)开设活动专题页面,投稿作品通过专题页面分类提交。易班网开设展示页面链接活动专题网页。所有活动信息均及时在“东方日记本”两微平台、中国艺术设计联盟网及有关媒体上发布。

  五、活动奖励

  2017年6月底征集活动结束后,由评委会进行评审,在三季度公布获奖作品。

  (一)主题标识(LOGO)

  入选奖:1位,奖金50000元

  入围奖:5位,奖金5000元

  纪念奖:50位,“党的诞生地”标识纪念品一份

  (二)宣传画报

  一等奖:1位,奖金30000元

  二等奖:3位,奖金10000元

  三等奖:6位,奖金5000元

  纪念奖:50位,“党的诞生地”标识纪念品一份

  (三)短语表达

  一等奖:1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3位,奖金3000元

  三等奖:6位,奖金各500元

  纪念奖:50位,“党的诞生地”标识纪念品一份

  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主办方代扣代缴。获奖公告将在@东方日记本双微平台、中国艺术设计联盟网专题页面上公布,同时主办方将联系获奖人员,通知领奖事宜。

  所有获奖作品纳入本市环境宣传公益广告库保存,根据主办单位安排,用于本市各类社会宣传及以后其他公益宣传活动中。

  六、注意事项

  (一)应征作品是应征者独立完成,未在媒体上发表过的原创作品。所有应征作品自备源文件,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二)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对于入围作品,主办方有权在适当时间以适当的方式修改并无偿用于公益宣传。

  (三)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应征者参与征集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七、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安排专人加入“公益广告征集”微信群,便于统筹协调。

  (二)广泛动员。各政务两微平台,及时转发活动动态、作品展示等帖子。本系统新媒体影响力较大的团体及个人,及时转发活动贴,并积极参与话题讨论、内容推送。

(三)加强宣传。各媒体两微平台要积极关注,及时跟踪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动员本单位个人“两微”影响力较大的编辑、记者等,积极参与活动,及时转发、评论关于活动的内容。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2016年12月16日

  提请各部门注意:凡有参赛者及参赛作品,请通过CRP发送至党政办刘晓燕老师处备存。学院将在国庆节前后,对参赛的作品进行汇编、宣传,并根据参赛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文明办)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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